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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知识产权仲裁专门机构将在年内设立

添加日期:2020-06-22   浏览量:1356

            --基金会承担的《贸促会法律部“关于设立知识产权仲裁专门机构的可行性报告”课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日,中国贸促会法律部以腾讯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关于设立知识产权仲裁专门机构的可行性报告”课题汇报会。中国贸促会法律部条约法律处处长沈佩兰主持会议。中国贸促会法律部部长刘超,法律部副部长、二级巡视员苏寰,法律部副部长郑伟,法律部副巡视员李薇,法律部条约法律处副处长赵芮浩,法律部产业服务处干部许文超,法律部条约法律处干部李泽明参加会议。

      作为受委托项目组成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刘春田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原副庭长金克胜,北京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刘劭君,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彭章键参加了会议。

      课题背景

      当前,国际经贸形势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党中央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2019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要着眼于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改革完善保护工作体系。

      根据《“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有关部署,中国贸促会承担了“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和纠纷调解机构建设”任务。前期调研和相关课题研究显示,成立专门的国际知识产权仲裁机构迫在眉睫。该机构的成立,可进一步彰显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健全诉仲对接、诉调对接机制,有效发挥专业组织的优势,缓解司法体系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案件压力,降低维权和争议解决成本。

      在此背景下,为更扎实、有效推进机构建设,进一步深度解析知识产权仲裁的优势和对我国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重大意义,2019年11月,中国贸促会法律部正式委托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开展中国国际知识产权仲裁机构专项课题研究。

      课题成果

      接受委托后,课题组针对课题需要解决的问题,多次组织行业专家学者开展调研讨论,于2020年1月完成课题初稿--《关于设立知识产权仲裁专门机构的可行性报告》。3月向贸促会法律部进行了首场课题专项汇报。之后,根据贸促会法律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对报告进行了修改,4月向贸促会法律部提交了正式的课题报告。

      《报告》从制度、机制以及时机角度论述了设立知识产权仲裁专门机构的可行性。报告认为,知识产权纠纷具有可裁性与适裁性;全球化时代使知识产权仲裁呼之欲出。

对于设立区别于普通商事仲裁机构的知识产权仲裁机构的必要性,《报告》认为,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可以在专业性需求、保密性需求、时效性需求、适应国际竞争的需求这几点特殊性上更好地满足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需要。

      报告还对知识产权专门仲裁机构设立的名称、选址、规则制定、内部治理机构的构建、仲裁员的遴选机制、与司法程序对接、业务内容等进行了全面的设计。

      此次汇报会是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就该课题组织的第二场专题汇报会。除了贸促会相关领导、人员以及课题组成员外,会议还邀请了全国多个地区的仲裁委人员参加。

      会上,贸促会法律部产业服务处干部许文超首先介绍了课题立项以及有关进展情况。针对课题研究的内容,中国贸促会法律部拜 会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国知局、司法部等部委,就建立国际知识产权仲裁机构深入交换意见。以上部委均表示,贸促会建立该机构符合法律规定,对外对内均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他特别提出,4月1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20至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计划》。其中第71条明确表明,由中国贸促会具体负责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设立中国国际知识产权仲裁委员会。至此,设立中国国际知识产权仲裁委员会可行性研究课题已经进入到成果转换阶段。

      对于课题取得的重大成果,刘春田教授指出,随着世界形式的不断发展变化,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最终体现在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上。知识产权是决定国家竞争力的关键,知识产权保护也就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设立知识产权仲裁专门机构既有可行性,也有必要性与紧迫性。刘春田教授还特别从理论层面强调了知识产权的可仲裁性。他说,知识产权是依法获得的权利,其本质上具有私权属性,因此知识产权既可以司法,也可以仲裁。      

      会议还专门聘请了西安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潘俊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乔欣、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马一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杜焕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六位业内专家对课题报告进行了点评。

      点评专家们对课题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报告站在国际化的视野之下,阐明了我国设立知识产权仲裁专门机构,既是我国对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誓,也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有效措施,此乃世界知识产权界里程碑性的大事件,将推进世界知识产权界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代。

      具体到知识产权仲裁专门机构的设立,一是要体现国际化,二是要体现公信力。应广泛吸收国际上先进的仲裁理念与规则,制定知识产权仲裁规则;广泛吸纳各界专业人才,建立一支具有公信力的仲裁员队伍;开展长远深入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参与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把我国的知识产权仲裁专门机构打造成国际知识产权仲裁的一张闪亮的名片。

      会议最后,法律部副巡视员李薇做了总结发言,她首先感谢课题组对课题研究付出的辛苦努力。正是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推动了知识产权仲裁专门机构设立取得实质性进展。下一步,将与课题组共同合作,重点做好知识产权仲裁专门机构设立的落地工作,着手规则的制定、队伍的组建,将知识产权仲裁专门机构建设成符合国际规则的具有公信力的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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